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充实到各乡镇事业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其中:城郊乡5名、汲冢镇5名、胡集乡8名、李楼乡5名、吴台镇6名、虎岗乡2名、汲水镇5名、张完乡4名、南丰镇4名、白马镇4名、宜路镇5名、秋渠乡9名、丁村乡4名、宁平镇5名、双楼乡6名、石槽镇8名、东风乡5名、钱店镇4名、巴集乡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郸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4月14日在郸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cheng.gov.cn)发布。郸城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7:00期间提交报名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网址:http://dancheng.personnel.org.cn/,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登录页面下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
3.注册完成后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4.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写、本人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
5.报名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点击首页【电话帮助】按钮来获得帮助。
备注:电子照片为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上传.jpg图片,且不超过1Mb。
(二)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准确。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与4月28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dancheng.personnel.org.cn/)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表,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凭有效证件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考务费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将以上材料拍照或扫描后制作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格式),务必于2023年4月28日17∶00前,发送至郸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dcrsjsyg@163.com),工作人员将结合所提交材料的审查情况给予免费。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11日9:00至5月14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前资格审查的有效证件,需妥善保管,考生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有关要求
1.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周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dancheng.personnel.org.cn/)上查询。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本次招聘可以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xx村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后,请于5月4日9:00至5月6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到郸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郸城县交通路与府西路交叉口西100米),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统一审核后公示。
(二)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郸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及时关注有关公告。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本人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等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为在职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针对2023年7月份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信息为准。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 +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可在已面试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公告。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依据招聘计划,按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乡镇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郸城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纳入岗位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是5年。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由郸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0394-3170166(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0394-3389803(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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