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省统计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4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1.浙江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是浙江省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全省统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省级统计信息化项目建设,负责省级统计信息系统及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网络安全管理;承担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组织协调全省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工作。
2.浙江省统计教育发展中心是浙江省统计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统计教育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全省统计局系统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全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组织编印与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的教材资料;负责统计教育培训在线学习平台建设、管理。
3.浙江省统计研究与信息发布中心是浙江省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统计科研计划与任务;组织开展统计理论和统计制度方法研究,组织实施统计科研课题工作;组织开展统计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和全省性统计科研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联系统计高层次人才;负责统计政务新媒体平台、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统计资料及书刊的编审、出版及发行等工作;负责中国信息报浙江记者站的运作。
4.浙江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是浙江省统计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开展统计大数据研究、开发与应用,推进大数据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承担《国家统计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合作协议》确定的统计大数据应用与开发平台的共同建设任务;承担浙江省政府大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大数据的共享与利用;承担全球平台亚太区域中心大数据和全国统计大数据的挖掘与分析;承担统计大数据能力建设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7人。
招聘单位情况、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1987年4月24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分析判断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工作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统计信息网(http://tjj.zj.gov.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统计信息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统计局人事处:0571-87052930;
省统计局机关纪委:0571-87052890。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各单位咨询电话:
省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0571-88277660;
省统计教育发展中心:0571-56774858;
省统计统计研究与信息发布中心:0571-88843694;
省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0571-89190161。
附件: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度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浙江省统计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