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殡仪馆是淳安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值班调度员
具体从事殡仪馆值班,车辆调度,骨灰寄存服务等工作。
备注:每周调休一天,节假日及周末正常上班,工作期间必须在殡仪馆住宿。
二、招聘条件:
1、性别:男,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2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操作熟练、有电工证或水电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招录程序
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月6日至17日。报名地点:淳安县殡仪馆(千岛湖镇排岭南路168号,后勤楼三楼办公室)。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 0571-64812210。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品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业务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择优录取,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考察
主要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考察德才表现、岗位匹配度和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与淳安县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报酬:按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员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