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县春节返乡人才对接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招聘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艺术总监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拒服兵役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等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逾期不受理。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9:00-14:00。
2.现场报名地点:海南大学多功能综合体育馆白沙县招聘区。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表》(附件2);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5)毕业证(报考人员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系公章的证明)。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承诺书(须签名按手印);
(8)报考主持人岗位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须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9)相应岗位所需的证书和材料;
(10)目前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公告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面谈
现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将进行现场面谈。面谈组由相应专业的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面谈结果由面谈组当场表决决定,不计入正式面试成绩。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将作为入围正式面试人选。
(四)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折算合成按照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列入体检资格人选。
1.县民族歌舞团岗位:面试具体内容及方式,将在面试前发布公告;
2.县体校岗位:面试具体内容及方式,将在面试前发布公告;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
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聘用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入围体检,表决情况将记录在册。
应聘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体检结果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谁用人谁考察”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经面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负责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所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
五、待遇和管理
被聘用人员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四)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现场研判确定。
(六)详细事项请登陆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七、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65。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白沙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98- 27715650
2.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65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