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5.报名资格条件涉及时间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2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咨询电话:86968500。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及其他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连同单寸照片电子版1张一并发送至lwqmzj2013@163.com邮箱。
四、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写作、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以综合得分高者录用,面试时间待定。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薪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龙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试用期通过后与龙湾区政府统一编外人员管理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