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职干事(简称“预青专干”)。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职干事)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
(三)年龄为20至35周岁,形象好,性别和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年龄28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考虑。
(四)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务实稳重,富有团队协作精神,个人成长意识强。
(五)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下列人员不具备招聘条件: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嗜好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办法
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面试时需携带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责任感和进取心等方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到团县委邮箱:txtw0774@163.com。
(三)报名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4-7282137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招聘人员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双方均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
(二)工资待遇:2500元/月(包含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保险)。县内外出差差旅补贴享受与在编干部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未尽事宜,请与我委联系。本公告由共青团藤县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