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夯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2022〕2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文峰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安全生产监督相关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报名学历层次与年龄要求相一致;
5.符合报考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大学生、在文峰区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5.文峰区在编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月31日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发布公告。文峰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发布指定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8:00—2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电脑端报名和手机端报名。
电脑端报名流程:
(1)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wfqzf.gov.cn或http://410502.zgacc.com,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进入注册;点击【考生登录】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进入报名资料填报;点击考生中心页面左侧导航【上传资料】,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
(3)报名期间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点击页面顶部右侧【在线咨询】来获得帮助。
手机端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搜索并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
(2)点击公众号底部【考生报名】菜单进入报名地区页面;选择【安阳市文峰区】进入报名项目页面,选择相应招聘项目进入考生登录页面;考生初次登录请点击【考生注册】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考生中心,点击【我要报名】开始填写报名资料;点击【上传资料】上传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等信息;也可以查询报名初审结果、下载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关于报名技术问题,可点击【服务中心】->【报名咨询】通过在线客服平台进行咨询。
备注:考生报名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信息,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辅修、第二学位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也可报考)。(3)招聘岗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是在安阳市服务的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4)招聘岗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应聘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信息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核销岗位的除外)。
4.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应聘人员,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8:00—2月17日17: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为两科合卷。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登录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文峰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安全生产监督相关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编在岗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另须提交基层服务证书或工作合格证书;(5)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文峰区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学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文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1.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考前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为确保顺利参考,考生应在考前尽早返回考点所在城市,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时参加考试。考前需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规划参考路线,以免影响按时参加笔试。
3.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使用N95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文峰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3301627(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5100161(工作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