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上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 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新媒体、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杭州市户籍,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新闻采编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视频制作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新媒体运营平台经验或长短视频制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16点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指定报名材料接收邮箱59595631qq.com,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文件名注明“退役军人事务局+姓名”(未注明的,不予受理)。
3、提交报名材料:①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附近期1寸照);②个人简历;③本人身份证(正反照片);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照片);⑤毕业证书原件(照片);⑥户口本本人页和首页(照片);请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整理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报名者认真查看本人所报选岗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有缺漏者不接受报名。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报名材料初选后,开展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政审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