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农业农村行业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昭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3名,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科技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招生计划2023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聘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研究生;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7.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除需具备以上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昭通市苹果产业发展中心、昭通市农业科学院、昭通市种子管理站、昭通市植保植检站、昭通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昭通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昭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需为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永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永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永善县植保植检站、永善县种子管理站、永善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永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永善县公路动物防疫检查站需为普通招生计划“双一流”高校(国家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23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
1. 招聘人数:23名。
2.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昭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24:00以前。网络报名地址见下表。(附件)
2.报名所需材料: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将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为“考生姓名+招聘单位名称”,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昭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昭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3.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所报岗位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4.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认定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及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告知其面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根据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用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不含),面试分数低于最低控制分数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成绩并列者用另一套备用试题加试面试。
(四)考察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意向性录(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公示。
(六)体检
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文件之日起3日内通知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30日内无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必须准时到达考试地点,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在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三)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过程中,考官不得吸烟、交头接耳,不得离开面试考场,若需上卫生间的,需监督人员陪同。
(五)候考室工作人员要对考生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持好考场秩序,若需上卫生间的,需由工作人员陪同。
(六)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监督举报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0870-2226691;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2121586;昭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70-212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