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择优选调7名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岗位
择优选调教研员7名,具体岗位学科为:职业教育1名、中小学语文1名、中小学数学1名、中小学英语1名、中小学体育与健康、高中生物1名、高中思想政治1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贡献智慧。
3.教学教研能力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信息技术素养能力强,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6年及以上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且已连续从事本学科本学段一轮及以上循环教学。具有教师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路径。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中小学(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二)岗位条件
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中小学英语、中小学体育与健康、高中生物、高中思想政治教研员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省或市名师;
2.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其中一项);
3.省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或市优质课一等奖;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专业);
5.第一学历为公费(免费)师范生。
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荣誉称号应当是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质课(含基础教育优秀课例展示活动)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有学生参与、时间40分钟以上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教师职称为普通类。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符合《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的;
5.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任等环节。
(一)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按照资格审查材料目录(附件3)的顺序,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于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17:00前到萍乡市教学研究室(跃进北路218号,市电教大楼四楼410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3年2月23日前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名确认截止后,若岗位符合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月27日至2月28日到萍乡市教学研究室(跃进北路218号,市电教大楼四楼410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选调岗位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各岗位考试内容相同,专业知识部分为各岗位专业内容)。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行为的,以及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需携带附件4要求的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萍乡市教学研究室公开择优选调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试讲15分钟和答辩5分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对应教学内容;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理论和实践内容。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主要考察选调对象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履行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后,拟定选调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调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新调任人员在接到调任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六年的合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调任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相关情况通报至所在单位,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2.本公告相关事宜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萍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萍乡人事考试网、“萍乡教育”微信公众号、萍乡市教育局官网的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
萍乡市教学研究室:0799-6213725
监督电话
萍乡市教育局:0799-6811516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9-68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