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经县委编委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共77人,为紫金县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岗位详见《紫金县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随军家属。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2月8日9:00至12月14日17:30登录“紫金县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系统(考生报名)”报名(报名网址:http://zpks.haihr.com/
index.php/exam/index/?EXAMID=2485,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4日17:30前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于12月20日9:00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填写和上传资料。
3.符合相关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在报名时须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注明合格证书编号(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选项为“是”)。
4.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五)加分资格审查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携带身份证和“三支一扶”证书等证明材料,到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查。未按时到现场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紫金县人民政府官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请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将在紫金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紫金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通知。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紫金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二)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安排,且须服务满五年方可县外调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并可致电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62-7838692,电话咨询时间(双休日除外)为:12月8日至12月14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紫金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