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组织一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德庆县13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德庆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以上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德庆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1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设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详见附件2。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5),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考生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德庆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4.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
5.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以上3年之内的报考者填写“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及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报名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后请密切留意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有限制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人民政
府网站(网址:https://www.gddq.gov.cn/)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须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而造成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和报考指南。
(二)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招聘单位不少于5年。
(三)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7732172),岗位设置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dd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