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以下简称“东海局”)是自然资源部履行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派出机构,承担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目前下属12家事业单位,分布在江苏、上海、浙江、福建4个省(市),主要从事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观测预报等方面工作。根据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需要,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6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为:
1.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没有过工作经历的留学生。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及与岗位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应聘人员在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证书及对应的学位证书,应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4)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于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24:00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mnr.gjzhaopin.cn/),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
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即将取得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社会在职人员需上传各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上传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东海局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或按照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上海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将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宜,将在东海局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
(五)考察体检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总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局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体检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或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及东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2.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3.请考生关注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及东海局门户网站,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1-58616986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