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标准规范,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 协助编制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的条件。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于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24:00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mnr.gjzhaopin.cn/),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北京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将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开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和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同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三)请考生关注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及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3881736 010-638816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