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员短缺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余名幼儿教师和45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以《2023年府谷县公开招聘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见附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全日制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为“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满足基本条件要求的,不进行笔试,只参加面试,高于面试最低分数线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不占用本次招聘岗位计划。
报考县医院、中医院岗位,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医疗卫生岗位研究生专业符合相关学科门类即可。
(二)不符合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任职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3、曾在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已被招聘为府谷县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和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府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g.gov.cn/)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网站查询《2023年府谷县公开招聘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表》,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府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g.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2023年12月22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00至2023年12月23日12: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府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可变更。报名系统将分别显示截至12月20日、21日15:00每个岗位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12月22日后,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00-2023年12月23日18:00。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按规定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的标准收取,考生微信二维码缴纳报名费时须备注考生账户(账户为注册时考生本人手机号码),未按规定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脱贫劳动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向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比例降低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府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2月28日8时起从府谷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基础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择期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府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加分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荣誉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府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确定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报考幼儿教师、县医院、中医院者,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乡镇卫生院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将在府谷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规定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将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幼儿教师、县医院、中医院岗位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乡镇卫生院岗位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的我县备案管理的公益性岗位、见习人员、退役本科生或其他在职人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4、面试
报考幼儿教师、县医院、中医院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去尾法计算。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成绩+加分项)÷2]×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公式一次性计算生成,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去尾法计算。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6、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通过笔试、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占用岗位招聘计划数,直接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中医院、县医院岗位,通过笔试、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直接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幼儿教师、县医院、中医院岗位,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乡镇卫生院岗位,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除审核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外,个人征信、犯罪记录一并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环节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备案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编制部门备案。首次签约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所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现岗位,聘期满五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岗位间调整,凡脱离同类岗位者不予续签。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书》,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考核、人社部门负责综合管理。
3、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参照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对待。
4、聘用人员凡符合职称评聘条件者,以社会人才评聘职称和晋级晋档,评聘条件及待遇参照正式人员执行。
5、聘用到医疗卫生岗位者,合同一经签订,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给予补助安家费15万元(每年3万元,连续补助5年),全日制一本学历补助安家费10万元(每年2万元,连续补助5年)。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整个考试过程全程屏蔽、全程监控、全程摄像。各相关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在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体检以及聘用等环节,聘用后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应立即解聘。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及指定辅导用书,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府谷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信息,避免错过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节点。
咨询电话: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2-871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