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乐昌市教师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男性,持有C1(含C1)以上等级驾驶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如执有电工证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具有5年以上专职汽车驾驶员岗位经历的;
(2)常住乐昌市区的。
4.身体和心理素质好,无色盲。
5.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5)曾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乐昌市教师发展中心(乐昌市翰林一路3号)201室。
(四)报名材料:
1.《乐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如有其他资格证一并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4.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个人征信报告。
(五)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组织考试
(一)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与考试。
(二)考试形式。
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参加上车实操和面试,上车实操测试应聘人员的驾驶技能和应变能力,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和人际沟通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上车实操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
考试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公开栏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处理。
五、聘用方式与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与乐昌市教师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4.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本公告由乐昌市教师发展中心解释,联系电话:0751-55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