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形象良好,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水南路2号308室。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一式两份填写《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及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等。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考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4.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
按规定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两种原因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中心,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4.本次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且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招聘指标范围后两名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遇相近岗位空缺,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
5.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22日。
6.本公告由余姚市人民政府招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266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