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二、岗位要求及名额
综合文员岗位12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择优录取。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禄棠东街9号(原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三楼3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332773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或者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下载并填写好《桂平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详见附件;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6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一)见习人员只能在同一见习基地参加一次就业学习。就业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按就业见习协议履行个人义务。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