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街道党建指导员的力量,我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党性观念和责任心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建工作;
(2)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1982 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有从事党务活动策划工作经历、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交际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者优先。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至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办法:本人将报名资料送至华乐街道办事处(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202室,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3.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一《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并提交小一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党员证明材料(党费证、所在支部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4.报考人员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资料:学历学位鉴定(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四)面试
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在越秀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不按要求体检,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体检建议出具后七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目前党建指导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相应考试。没有按时参加相应考试的视为放弃。
2.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未能按照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乐街党建办具体补充解释(联系人:洪小姐,联系电话:8357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