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精神,经大名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和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大名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和大名中学都是大名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单位,属大名县全额事业单位;大名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大名县供销合作社是全额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人数
2023年大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大名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和大名中学各1名,大名县第三中学2名,大名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名,大名县供销合作社1名。
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户籍不限;
10.学历及资格要求:详见大名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11月6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11月6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ming.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大名县北京路西段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房间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电话:0310-6586125。
4.提交材料: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大名县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位认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运动员提供运动员退役证明;
(6)运动成绩证书;
(7)运动等级证书;
(8)教练员培训合格证、教练员上岗证、高中体育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资格验证、裁判员资格证书;
(9)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6张;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测评通知书。
(三)测评
1.测评要求。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通知书》。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评。同时携带《测评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测评方式。大名县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岗位和大名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答题要点等。
教练(裁判)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模拟授课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相关水平进行测试。面试和模拟授课满分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总分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模拟授课或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应项目训练的基本知识,模拟授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相应训练项目知识掌握和运用,模拟授课实行现场备课,备课时间10分钟。
3.测评分组和顺序。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应聘人员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在测评前,如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比例超过40:1则增加笔试,公告告知有关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40: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评环节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环节。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4.测评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高校或考试机构命题,并签订保密协议。
5.邀请评委。由大名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聘请异地评委并签订保密协议。评委7人组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测评打分。结构化面试和模拟授课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该部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报考同一岗位的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试题目均相同。测评成绩每5人为一组在场外公示栏张贴公示。
7.成绩计算。教练(裁判)员岗位测评成绩计算公式:测评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模拟授课成绩。
其他岗位测评成绩计算公式:测评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于教体局教练员(裁判员)岗位,如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模拟授课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仍然并列的,经大名县选聘领导小组研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对于大名县供销合作社和大名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大名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要求于测评工作结束后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测评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成绩比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县选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社、编办、财政局办理人事手续及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合格原因记录个人档案。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加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咨询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大名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