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产业兴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和《2023年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支持各地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从‘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遴选招募一批关键时刻顶得上、技术服务有特长的特聘农技员,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力量”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继续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漳浦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全县招募1名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特聘岗位的性质是项目建设需要而设立的临时聘用岗位,签订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聘。
二、特聘对象
(一)农业乡土专家;
(二)农业种养能手;
(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四)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五)漳浦县户籍人员及其配偶。
三、特聘条件
(一)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二)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毕业3年以上、大专及以上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的可优先选聘);
(三)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有五年以上基层实践经验的优先聘用);
(四)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四、职责与任务
(一)为我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农户科学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二)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与我县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让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者,登录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bm.ptgzrc.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3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技能考核。先组织笔试,考试范围农业技术类、农村工作类,对符合特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等技能现场考试。放弃资格或者计算机操作等技能不合格时,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研究公示。根据应聘人员技能考核结果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报漳浦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批准。
5.签订服务协议。漳浦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
六、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服务协议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服务期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七、待遇
依据《福建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漳浦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浦农〔2023〕105号)精神,每位特聘农技员每年补贴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