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顺利结束
滨州市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28日至29日进行。本次考试,全市参加考生共有3101人,共报考9121科次;全市设滨城区第三中学和滨州学院附属小学两个考点,共占用考室82间,合计场次315个。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考点认真做好考试各方面组织工作,抓实抓细组考安全保密,严格涉考人员管理,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周密部署安排,加强考试服务保障。
一是加强考前准备,增强工作合力。制定了考试实施工作方案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建立了安全保密制度、值班制度、考试材料交接制度以及其他关键环节相关的各项制度;召开各考点考前动员会议并进行考务培训;发布致考生的一封信;对各考点的安全保密、考前准备、人员选聘、考试实施等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市招考委相关成员单位,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
二是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认真落实“2次人工安检+1次智能安检”,并启用人脸识别系统验证入场,同时加大安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操作方法得当、动作到位、检查彻底;加大现场监考、流动监考和电子监考员监考和巡视力度,认真落实“一二一”监考标准,强化监考人员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考试诚信教育,教育引导考生遵守纪律、诚信考试。
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坚持考生至上。切实提高监考和工作人员素质,善待考生,文明服务;积极做好咨询、入场引导、配备考试备用物品等基础性服务工作,对考生关于考试相关制度及程序要求的疑问认真予以解答;各考点专门备有联网打印设备,为准考证、身份证件不全考生现场提供打印服务;加强考点环境治理,切实保障考生人身、财产安全。
考试期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高校检查组,派驻我市检查指导工作。每个考点安排两名高校检查员、两名市派检查员驻考点检查工作。同时,省派检查员杨帆、高校检查组组长王成义,市招考院院长杨耀楠、副院长孙洪升等赴各考点进行巡视检查。在省、市、考点的共同努力下,本次考试,无安全保密事故发生,无重大违纪作弊情况出现,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结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确定的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社会认可度高。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随后,将陆续开展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网上申请(仅针对2023年下半年申请毕业考生)、毕业申报以及新生注册、下次考试报名等工作,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滨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