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团区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奉献;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在2001年10月至1993年10月期间出生)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功底。
3、热爱社会工作,热爱青少年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沟通能力。
02、岗位职责
1、负责办公室常运营管理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跟踪处理。
2、负责文字材料起稿及编写。
3、协助做好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
03、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见附件)以及电子免冠彩照和个人生活照、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LCL030@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姓名”。
资格审核:应聘者应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原件至招聘单位现场审核。应聘者要确保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审核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04、面试体检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蕉城区青少年宫4楼 团区委办公室(闽东中路33号)
体检:针对面试合格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0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薪约3300元/月,办理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根据招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将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