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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人公告

发布人:北京考试书店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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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四川省作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作协”)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到我会直属事业单位巴金文学院工作。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作协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作家网[www.sczjw.net.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核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2日。

报名地点:四川省作家协会临时办公区401、413办公室,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四川传媒大厦四楼

②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2日。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四川作家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并填写《四川省作家协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填制完毕后将《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及其他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19322269@qq.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2.提供资料。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电子证书需提前打印)

⑤个人主要发表作品或出版著作原件或扫描件1份。

⑥省级及以上重要文学奖项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须知。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考。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二)资格审查

由省作协人事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三)岗位调整

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由省作协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由省作协人事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方式。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主要内容。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学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对文学发展规律的认知,对新时代文学创作的见解,本人综合文学创作能力以及其他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外地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按规定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2:1,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算作合格,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我会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政策性加分。本次招聘不设政策性加分。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职称级别、学历层次、年龄结构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一场专业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作协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省作协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省作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弃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内只递补1次,如遇递补人员公示不合格,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提交省作协。

省作协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作协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根据其职称级别和工作年限,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省作协在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作协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作家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省作协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28-8674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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