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人员13名,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派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五)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的运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招聘具体要求详见《规划院2023年下半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和要求》(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HYZP2023@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为:2023年下+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包括:
1.《规划院2023年下半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勿修改或转换表格格式),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插入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已获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扫描件 。
5.有关业绩等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接到电话者,视为初审未通过,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将由我单位组织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通过,单位研究拟决定聘用人员,单位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拟决定聘用人员由单位岗位部门进一步了解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了解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单位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方式聘用,派遣公司和个人签署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依据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确定,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和意外保险,1年后享受带薪休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84238003
联系人:马老师
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842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