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安宁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用工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1个,共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属劳务派遣性质,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2.大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4.责任心强,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5.岗位需开展安全生产实地检查和值班值守,要具备吃苦耐劳精神;
6.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或优先录用:①有两年以上消防管理工作经验的;②持有资质证照、职称等达到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的;
7.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安全工程师等资质证书的不受专业限制。
(二)岗位条件
消防安全监管岗:人数2名,限男性,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或从事过两年以上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或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5.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6.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7.长期在国(境)外工作和生活,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9.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将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招聘全流程工作,由用工单位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址。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址: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二楼人力资源部。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填写《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及《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信息不实造成后续环节出现问题,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4.报名材料。
(1)《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承诺书》本人亲笔签署,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没有可不提供);
(5)近期半寸蓝色免冠照片1张;
(6)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7)其他本人认为需要展示的突出业绩、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一次性递交。
(二)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材料筛选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原则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凡弄虚作假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2方可开考。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削减招聘岗位的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削减招聘岗位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本次公开招聘或补招补录,但岗位确有需要经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继续进行该岗位公开招聘。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对应的相关理论知识、计算机基础操作知识、时事政治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满分共100分。
3.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名岗位和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拟进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自动放弃的,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顺序,面试突出实绩实效,围绕岗位职责目标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岗位应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以及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有回避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如遇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特殊情况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用工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的应聘人员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八)公示及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公示、考试通知、信息发布等所有内容,将通过“安宁泰安保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或通知,接受社会监督,敬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办理入职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入职。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岗位和聘用人员,用工单位有权根据后续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
四、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的岗位均按7466元/月(含薪酬、五险一金、工会福利、招聘服务费、派遣服务费等)给予经费保障。应发薪酬约57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应发薪酬的80%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享受工会福利及年休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所留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涉及的公示、通知、信息发布等内容,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获取准确招聘信息的或通过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从而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委托进行招聘全流程工作的唯一单位为: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未委托其他单位或机构进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的用工单位为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本公告由用工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或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将及时告知,请报考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0871-68686289,监督投诉:0871—6868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