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其条件
招聘人数:3人。
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Word、Excel、PPT等电子办公软件和基本计算机操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大专以上学历,林学和林业工程类等专业毕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林业局办公室(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128号6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2281525。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一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是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三是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网络报名。将报名须提供材料发到金城江区林业局邮箱:jcjlyj@163.com。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经过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金城江区林业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6.确定拟聘人选。经面试、体检合格后,决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75号)规定执行。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享受相应公休假。
(三)其他福利待遇。参加单位工会并交纳会费,享受与其他会员同等工会待遇;差旅补助等其他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金城江区林业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28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