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峨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给县农业农村局新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峨编发〔2023〕53号)精神,天峨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补充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专业
(一)招聘人数3名;
(二)招聘岗位:天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作人员;
(三)招聘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动物医学类。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优先聘用脱贫户、监测户和具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经验人员;
(三)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快递寄送材料等方式报名。报名地点:天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505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焕勐0778-7822302。
3.公开方式
通过天峨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天峨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签名需手写,信息填写不全和不按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3.毕业证复印件1份(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报名表);
身份证件、学历证件需提供原件同时进行审核,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一天,报名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组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面试考官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天峨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进行现场面试打分并当天公布分数,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不合格。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在天峨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新聘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期限为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五、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按《天峨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峨政办发〔2019〕76号)相关规定,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依法缴纳五险。
(二)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三)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单位用人需求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监督工作
招聘工作由天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天峨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咨询电话:0778—7822302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778—7824397(天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