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单位编外用工需求,根据《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县委办〔2017〕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县委办〔2018〕9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户籍、性别、年龄、学历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1月30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10日(上午8: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邮箱496324535@qq.com,联系电话:0570-7830092。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扫描件各一份。报名联系人:劳女士,电话:15024650329。
4、资格审查:由我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现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附件3)。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我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我单位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工资待遇由我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的工资待遇按照《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及《龙游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点击查看联系方式)(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