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服务和保密意识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及工作时间外的值班、加班工作。
(二)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其他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退伍军人、近两年有专职驾驶经验者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A1驾驶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C1驾驶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金华市区有固定居住所,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金华市区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报名表》,并将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741681010@qq.com,文件名命名为应聘人员名字。
注:除报名表需提供doc或wps格式文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jp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
(2)现场报名。携以上要求的报名材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政府主楼117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章老师,电话:82469410。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全者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由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1.笔试(满分2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道路交通基本知识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
2.面试(满分3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按实际拟招录名额的1:3进入实操和路考。
3.实操与路考(满分5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车辆驾驶技术和习惯、应变处置能力、轮胎拆装等。
(四)审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审查对象。
(五)体检、聘用
1.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备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3.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工作待遇
基本工资、相关补贴、奖金、出差补助、“五险一金”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及考试过程中有关事项由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