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华宁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计划提前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华宁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2月由华宁县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县区周刊华宁版采编部,以及内部资料出版机构、其他新媒体事业单位等整合组建而成,为县委直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中共华宁县委宣传部管理。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0名,管理人员5名,高级工3名,专业技术人员2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位证书毕业生。
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华宁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提前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播音主持岗位2名(其中限1名男性)。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华宁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提前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23年1月17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2023年1月17日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20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246426090@qq.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报名所需材料均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报名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证明;
(2)毕业生推荐表或者学校出具的含毕业时间、学历、专业等内容的就业推荐证明;
(3)普通话等级证书;
(4)华宁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提前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五)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华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审核结果通过本人报名的邮箱第一时间反馈,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华宁县融媒体中心联系询问,咨询电话:0877-5080166。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七、考试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面试方式进行,共分初试和复试两轮,择优予以招聘。着重考察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屏幕形象及效果、应变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其中,初试40分、复试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11日上午9:30
2.地点:华宁县融媒体中心
(二)专业技能测试的面试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须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毕业生推荐表或者学校出具的含毕业时间、学历、专业等内容的就业推荐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表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八、综合成绩计算
初试和复试两轮成绩相加为考生专业测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设定分数最低合格线为8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80分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提前招聘的2个岗位(男性1、女性1)中有任意一个岗位综合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分数线时,则对招聘岗位进行调整;若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复试成绩高者排前;若复试成绩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考核内容为现场新闻稿件撰写,以加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再递补。
十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2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向县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十二、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违法犯罪、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违约或放弃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四、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应聘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华宁县融媒体中心新闻客户端“i华宁”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和客户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汇总。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届时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防护,考试全程均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考点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4.未尽事宜由华宁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提前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二)监督电话:0877-508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