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随州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市网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随州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2.学籍或学历在线证明(PDF版);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照片);
4. 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注:以上资料电子档递交至2840330887@qq.com,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三、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8:30至11月2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2840330887@qq.com
联系电话:0722-3593909、0722-3593162
联系人:宿雨荟、张梅平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网信中心负责。报名开始后,本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审查,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科目:综合知识测试题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答题,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文、政治、经济、法律、常识、道德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长15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随州市委宣传部报市人社局核准。
(四)笔试成绩查询
市委宣传部委托有关单位(机构)组织专家阅卷。阅卷结束后,市委宣传部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一)随州市委宣传部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报市人社局核准。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
(三)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七、体检及考察
(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网信中心负责。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备案及聘用
(一)市委宣传部根据考察结果由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随州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宣传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市网信中心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须提前下载签署《健康承诺书》(附件3)。考试当天,考生须现场提交纸质《健康承诺书》,出具身份证原件,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体温检测低于37.3℃,才可进入考场。其中,省内参加考试人员须持考点所在市(州)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参加考试人员务必提前3天抵达考点所在市(州),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提供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考点入口就近设置临时留观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人员,应引导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由疫情防控人员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生除在接受身份核验和答题时可以临时摘下口罩外,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考生在考务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离开考点,保持安全间距,避免出现人流聚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十、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随州市委宣传部0722-3593162,随州市网信中心0722-3593909。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359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