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考调兴文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名额为35名。具体岗位详见《兴文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任职条件。
3.具备本公告中《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试用期考核除外)。
5.凡未作具体明确的岗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17日,参加工作时间等其他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兴文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2周年的;
(6)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报考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5日。
2.报名地点:报考岗位代码为202201-202217的岗位,在兴文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兴文县委组织部305办公室)报名;
报考岗位代码为202218-202229的岗位,在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办公室)报名。
3.报名程序:(1)填报信息。如实填写《兴文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或彩色打印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并备注“与原件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11月18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调计划的比例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于11月18日上午12:00前带缴费收据到缴费处退费。
1.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下午15:00-17:00,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按考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果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缺考出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闱比例或考调岗位实际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情形,面试正常进行,但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考生(满分100分),不进入考调下一环节。面试缴纳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总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选(其中兴文县在编在岗人员免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入闱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原体检医院除外)。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公务员局、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考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工作经历等。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考察以及未完成体检、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调(流)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因公示取消考调资格或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与办理调(流)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拟选用对象,进行为期3个月的顶岗试用,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流)动手续。考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特别提示
本公告由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公务员局、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公务员局、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考调的,责任自负。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0114
考调机关(参公)单位咨询电话:0831-8823073
考调事业单位咨询电话:0831-882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