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便利化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091号)要求,现就因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补办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见附件)。
2.提供电子照片,规格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身份证号+JPG命名),照片修改工具可登录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补证人员将上述申请表和电子照片递交至所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咨询电话:0351-4609800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