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
1.正气,相对“邪气”而言,指人体内具有抗病、驱邪、调节、修复等作用的一类细微物质。
2.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简称为“邪”。包括由外而入或由体内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作用的因素。如六淫、疠气、外伤、虫兽伤、寄生虫、七情内伤、饮食失宜、痰饮、瘀血、结石等。
3.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4.不同的体质,在发病中可决定发病倾向,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决定某些疾病发生的证侯类型。
5.感邪即发,又称为卒发、顿发。即感邪后立即发病。
6.徐发,又称为缓发,指感邪后缓慢发病。
7.伏而后发,指感受邪气后,并不立即发病,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的作用下,过时而发病。多见于外感性疾病和某些外伤。
8.继发,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发新的疾病。其特点是新的疾病与原发病在病理上有密切联系。
9.合病,合病之说首见于《伤寒论》,指外感病初起时两经同时受邪而发病。如太阳与少阳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等。
10.复发,指疾病初愈或慢性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