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所属省份:浙江
工作地点:宁波
招聘人数:75名
为切实加强海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3名(其中面向现户籍在海曙区的2000年以后自谋职业转业士官8名,其他职位招考75名),(详见附件《2018年海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25日),其中面向自谋职业转业士官招聘岗位户籍须在海曙区。年龄要求具体见各单位岗位条件设置;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其中面向自谋职业转业士官招聘人员,年龄、学历不限。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犯罪记录;
4.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OA办公系统;
5.附加分:(1)户籍、居住地、报考方向均为同一镇(乡)、街道的,笔试加3分;(2)现役军人家属报考的,笔试加2分;(3)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三级心理咨询师或政工师以上职业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4分;(4)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分;(5)撤村建居的村两委会组成人员,报考本镇(乡)、街道的,按在村两委会工作年限,每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6)海曙区户籍退役军人加2分,自谋职业转业士官,服役满16年的,再加5分;(7)现任社区一般社工三年及以上加4分或现任社区副职两年及以上加6分。符合多项附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10分。
二、报考相关说明
1、户籍、年龄、工作经历、附加分项等时间计算统一从2018年10月25日截止。
2、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校教务部门以上的学历证明。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在本次招考所有程序完成之前送达报考街道(镇)认可,否则,取消考生录取资
3、面向现户籍在海曙区的2000年以后自谋职业转业士官招聘岗位,笔试、面试分数单独排名,按总分从高到低取前8名(不足名额按实际人数确定)。
4、附加分。附加分均为笔试附加分,面试无附加分。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视成绩之和为招考总成绩。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9:00-10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1)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点选“事业招考—考试报名(点击“报名入口”按钮)栏目下的“2018年海曙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在线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自拍照取消报名资格),照片为jpg格式,30k以内,像素不大于120×180,不小于80×110像素。报名截止日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4)海曙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报名。(5)符合附加分条件的,须于10月30日16:00前将相关证件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hssgz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6)10月26日-10月30日报名期间,每日上午在宁波人才网公布报名人数情况,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报名数据。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5日。
2、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11月6日9:00考生可登录宁波人才网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8年海曙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8年11月8日9:00-2018年11月10日9:30。
2.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100分,闭卷考试。试题内容分客观题、主观题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笔试分数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3比例(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但未进入所报考岗位面试序列的考生,按分数高低,取前20名(不足名额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区级调剂后备库,根据本人意愿,可重新选择招考人员不足的岗位进入面试。调剂后招考人数仍低于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酌情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调整计划在网上公告。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1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公布。同时公布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打印的《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士兵证、转业士官及军官转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海曙区民政局(地址: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二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分数并列按实际人数)。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宁波人才网公告。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考生面试成绩的5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招考总成绩。
面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公告。面试结束后第2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查看面试成绩和招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纳入海曙区2018年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一年内可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缺位情况在库中选录。
(八)考察
考察分镇(乡)、街道进行,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自愿放弃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等报考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录
当年度镇(乡)、街道出现社区用人不足时,可根据缺额情况统一在海曙区2018年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进行选录,选录为双向自愿选择,由各镇(乡)、街道自行组织,报区民政局备案。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和海曙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80/index.html)查询,网络报名事宜咨询电话:83867529、87861637。
本简章及本次招考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咨询电话:55680759(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定向招聘),
55680720(其他社工)。
海曙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