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度会计职称考试(中级、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了2017年度职称考试(含中级、初级)且全科合格的考生,在12月22日前携带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白底),并在照片背面备注上姓名、身份证号、职称等级信息,交到各自报名点(报名点地址及电话请见首页-联系区县栏),领证时间待人事部门将证书统一办理完毕后,另行在乐山会计网上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乐山市考办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