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辽宁省地矿集团)于2016年12月23日工商注册正式成立,注册资金50亿元。集团由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辽宁省有色地质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东北煤田地质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5局1院)共6家单位转企合并成立。因集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一《2017年辽宁省地矿集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2017年辽宁省地矿集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规定的专业一致。
6、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直接面试。
三、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岗位查询详见附表一《2017年辽宁省地矿集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下载附表二《辽宁省地矿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在充分理解报考信息的基础上将本人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后,传到邮箱:lndkjt_hr@163.com中,同时附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0时至12月14日24时。
2、资格审查
成立至少3人以上的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合格者将直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应附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采取非结构化面试形式。
(六)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须在接到应聘者申请后7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的,原体检医生不参加复检。复检另选体检医院进行的,复检医院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院资质。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公示信息在地矿集团网站(https://www.lngemg.com)上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1、考生报名后,要注意关注辽宁地矿集团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
2、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行放弃。
3、考生报名至录取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所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有关单位与考生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辽宁省地矿集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