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31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窗口(青年西路192号)领取合格证书。各县(市)和通州区的考生到所在地财政局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