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当年复审分数线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60分
建设工程设计 72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60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84分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9日(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四、资格复审的范围
2016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滚动考试规定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所需手续
1、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参加免考2科的考生,还需按照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供免考条件中指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4、由单位为员工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不变;考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余复审资料不变。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㈠、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服要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复审人员较多,为提高办事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资格复审编号,复审编号查询请点击后面红字“资格复审编号查询”。
㈢、为提高复审效率和工作质量,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审所需的有关资料,按时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㈣、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86868817 86868810 86868835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