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