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15日举行。现就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福建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方式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方式。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 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 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举行,共6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
5月13日至15日 (共3天、6个批次) |
08:30—12:00 |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五、 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初级资格考生应在2016年1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s://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11月23日至11月29日到报考人员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现场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由于各设区市报名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市人事测评中心)、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报名公告。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未填写工作单位的人员,在考生户籍所在地报考。
六、 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6]179号),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
七、教材征订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初级考生可在2016年11月10-30日在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skys.com进行征订。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