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全省考试情况,经研究,确定2015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60分(凡考试分数达到59.5分的按照四舍五入,视同合格)。
二、即日起考生可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点击“会计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三、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内(节假日除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成绩自动作废(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从业资格新证办”)。
四、按照贵州省财政厅黔财会〔2014〕53号规定:自2014年下半年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当到贵州省财政厅办理新证申领的,一律前往贵阳市财政局办理。
特此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