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1月14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国家尚未下发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已达到2013年度合格标准(附件1)的考生,于12月12日前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12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提交报名资料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报名时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如不慎遗失《201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请下载空白的《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好报考信息、导入电子版照片、本人签名、双面打印,打印后将《报名表》与其他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报考单位审核盖章。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一份(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材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交所在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因故本人不能亲自提交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料预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带齐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和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原件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能代办理委托人委托的事项。
四、注意事项
(一)广大考生应特别注意提交报名资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审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由于是预审,当年合格标准可能与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有差异,敬请留意当年合格标准。
(三)完成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上的证书发放通知,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四)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83777159。
附件:
1.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报名表
3.工作简历表及考生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考试院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