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5〕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2015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社会工作者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9月8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二)鉴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阅卷方式,“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光盘随本通知一并下发。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两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15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8月20日
附表:
2015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职业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级别名称 |
报名人数 |
参考人数 |
合格人数 |
合格率%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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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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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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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数量。
填表人: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